而且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制定思路不利于監管。現行分類目錄對醫療器械的界定僅作原則要求,具體一個品種是否屬于醫療器械、應屬于哪一類醫療器械界限并不清楚。在實際監管工作中時常碰到似是而非的現象,因此各地經常向國家藥監局提出書面請示。國家藥監局也不時出臺文件“補丁”以明確某種產品的分類界定,時間一長,國家藥監局的“補丁”前后出現了不可避免的自相矛盾。而且由于分級負責審批注冊,各地掌握的標準不一,經常發生同一產品在各地以不同類別進行注冊,從而給基層局的市場監
目前,我國國內對醫療器械的監管存在許多問題。一些醫療器械生產、經營、使用單位法律意識淡薄,自律意識不強,存在一些違規行為。醫療器械監管力量不足,缺少必要的醫療器械專業知識,給監管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。醫療器械種類繁多,其中包含大量科技含量很的科技產品,涉及到電子技術、光學技術、信息技術、工程學、生物學、醫學等多學科領域。小到做手術用的縫針、縫線,大到核磁共振、ct機,都屬于醫療器械管理,這就需要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或掌握多學科專業技術的復合型人才,才能有效地對各種醫療器械的質量、性能實施監督檢查。 而且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制定思路不利于監管。現行分類目錄對醫療器械的界定僅作原則要求,具體一個品種是否屬于醫療器械、應屬于哪一類醫療器械界限并不清楚。在實際監管工作中時常碰到似是而非的現象,因此各地經常向國家藥監局提出書面請示。國家藥監局也不時出臺文件“補丁”以明確某種產品的分類界定,時間一長,國家藥監局的“補丁”前后出現了不可避免的自相矛盾。而且由于分級負責審批注冊,各地掌握的標準不一,經常發生同一產品在各地以不同類別進行注冊,從而給基層局的市場監管帶來很大難度。 面對這些問題,新版條例的出現,對醫療器械行業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。即將出臺的法規將全面覆蓋醫療器械研發、生產、流通、使用環節,其中研發環節包括出臺風險醫療器械目錄,增設臨床審評程序、認可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、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評程序等;生產環節包括gmp認證等;流通環節包括互聯網銷售、第三方物流和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;使用環節包括制定黃黑名單、全面啟動電子監管、不良事件監測和產品召回等。 新版條例即將發布的消息對業界頗為鼓舞,行業要抓住這個機遇,嚴格遵照新規,相信在新條例的扶持和監管下,醫療器械行業必定能取得更好地發展。